- 商家货号:T001609481
- ISBN:9787521738957
- 出版日期:1900-01-01
- 页码:0
- 字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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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本为中国REITs从业者及相关金融中介提供的全面操作指南。REITs作为房地产行业变革的下一个机遇,投资者新蓝海,持续成为房地产市场以及资本市场投资热点。 2.这本书从整个行业的角度对REITs各个环节和主体进行了全面而且颇具前瞻性的探讨,对产品交易结构、税务筹划、评级要素、法律关键,以及会计处理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这是一本专业机构和投资者系统了解REITs实操的案头参考书。 3.这本书系统性提出通过Pre-REITs培育基础设施不动产项,待re-REITs资产进入成熟运营阶段后,可以通过发行公募REITs退出并进行循环再投资,以及通过技术手段,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实力的运营机构,参与资产的运营与管理。 4.这本书为具体产品操作实践,对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要点、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辅以大量国内外案例作为经验借鉴,介绍了REITs产品的创新历程,对实际操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5.参与编写的各位专家基本都参与了公募REITs的规则制定和探讨,并参与了首批项目的遴选以及项目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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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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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为中国REITs从业者及相关金融中介提供的全面操作指南。 2018年1月,《中国REITs操作手册》出版,获得了市场从业者的认可和良好的市场反响。2020年4月,随着《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境内REITs发展到了新阶段,在法律法规、会计税务制度、注册发行制度上,需要全新的内容来指导实操。 《中国REITs操作手册》第2版,系统性提出通过Pre-REITs培育基础设施不动产项,待Pre-REITs资产进入成熟运营阶段后,可以通过发行公募REITs退出并进行循环再投资,以及通过技术手段,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实力的运营机构,参与资产的运营与管理。 《中国REITs操作手册》第2版,以项目实操为导向,结合国内外项目案例,对REITs的流程进行了分解,从不同参与机构的角度出发,全面阐述和解释了Pre-REITs、私募REITs和公募REITs的管理与发行、法律实务、会计税务实务、资产评估、REITs投资等方面,并就科技对REITs的促进作用进行了展望。 希望该手册可以为我国REITs从业者提供帮助,助力我国公募REITs行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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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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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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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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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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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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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REITs发展的经验总结 境内类REITs和不动产证券化市场的诞生,是在公募REITs诞生遇到阻力,但又面临市场需求情况下的次优选择。经过市场5年多的探索,不仅适应了发展迅速的市场需求,而且也给公募REITs做了很好好的铺垫和准备。 首先,为我国公募REITs的产品结构奠定了基础。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基础下,通过公募基金+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实现公募REITs是最快、最可行的路径。而这正是从2014年中信启航项目到后续一系列的创新产品,完善出的一种经过市场和监管检验,各方都认可并能达成共识的产品模式。 其次,培养和磨合出一批优质的市场参与主体,包括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与监管机构的磨合,包括原始权益人、证券公司、基金与资管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为后续推动公募REITs奠定了很好好的合作基础。 再次,拓展了底层资产的种类,并为最终探索出以基础设施作为底层资产的REITs试点做出贡献。 最后,类REITs发展阶段,投资者以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为主,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随着市场投资者对产品的认知提高和群体的扩大,为公募阶段培育了投资者资源。而债权型产品到权益型产品的过渡发展,相关资产服务机构和专业投资者逐渐出现。 第三节境内基础设施公募l逦ITs开闸 纵观优选REITs市场,多数国家均是在经济转型或者经济面临困境时推出公募REITs这一金融产品。这是因为公募REITs与资产证券化一样,属于边际货币政策,是定向货币供给的金融产品,可以为国家经济需要的领域和产业定向增加货币供应。目前我国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靠前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国推出公募RErrs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REITs通知》”或“40号文”),标志着中国境内公募REITs市场正式开启。该通知明确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项目要求和试点工作安排,属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阶段顶层制度设计。 在此之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4号,简称“证监会54号文”),就产品定义、参与主体专业胜任要求、基金份额发售方式、投资管理与项目运营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简称“586号文”),明确了基础设施申报的具体要求,标志着中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从前期政策调研、顶层制度设计已经进人正式实际操作的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简称“958号文”)进一步扩大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试点区域范围与资产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与上交所合称“沪深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与证券交易场所,发布了REITs发行与交易相关的系列规则与规范文件,共同构成了公募REITs发行的制度保障(相关法规制度文件解读详见本书第七章)。 P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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