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货号:T001332253
- ISBN:9787513924894
- 出版日期:1900-01-01
- 页码:0
- 字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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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初次根据1832—1834年德文原著首版直译,专业、完整、准确! ★西方近代军事理论和思想的奠基之作,德国军事理论家、“西方兵圣”克劳塞维茨的不朽之作! ★作为影响历史进程的100本书之一,《战争论》一直为西方各国军事专家所重视,堪称军迷心中永不过时的经典著作。 ★改变历史的军事经典, 商业决策的智慧要诀,西方人的《孙子兵法》,政商界人士不可不读的战略思维经典! ★译者10岁起学习德语,曾任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武官处陆军武官,曾在德国联邦语言局和联邦国防军指挥学院进修20个月,功底深厚,译文专业。 ★翻译过程中精心比较了其他版本,订正了其他版本的典型错误,如“战争无非是政治以另一个手段的延续”应该译为“战争无非是政治以其他手段的延续”,“翼侧”(Flanke)和“侧翼”(Flügel)不一样,“主力会战”(Hauptschlacht)“会战”(Schlacht)“小规模会战”(Treffen)“战斗”(Gefecht)也大有区别等等。 ★作者仔细勘正了其他版本中一些过时的人名、地名、事件名、文件名等,并附注了几百条详实的专有名词注解,帮助读者理解并拓展阅读。 ★超值赠送:译者还为本书亲自录制了长达120分钟的6节精华导读,用音频形式对三卷书的精华内容做了深入阐述,扫码即可收听。 ★意义深远:本书虽写战争理论,但其影响力早已超出军事范围,无论是对政治博弈、大国外交,还是对商业决策、商场竞争,甚至是对我们的个人处世,都有着深刻的、现实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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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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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是西方近代军事理论的集大成之作。作者克劳塞维茨通过对1566年至1815年间130多个战例的复盘分析,并结合自己亲历的几次战争的经验,对军事与政治、战争与媾和、进攻与防御、战略与战术、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常备军战争与人民战争等问题进行了深刻思考,最终完成了这部经典之作。 《战争论》对近代西方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一直是西方各国军事专家和军事爱好者的推荐阅读之书。《战争论》所蕴含的谋略和智慧,现在早已超出军事范围,各国的政治家、外交家、企业家都从这套书中汲取营养,无论是商业决策,还是对个人处世,本书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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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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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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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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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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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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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战争是什么? 1.引言 我们想首先考察战争的各个要素,其次考察其各个部分或环节,最后再就其内在联系考察整体,也就是说先研究简单的,再研究复杂的。但是我们在此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有必要先对整体的本质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因为在此比在任何地方都更有必要在考察部分时总是同时想到整体。 2.定义 在这里,我们不打算一开始就给战争下一个冗长的政论式的定义,而是打算抓住战争的要素——决斗。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决斗。如果我们要把构成战争的无数个决斗想成一个统一体,那么优选把它想象成两个人在摔跤。每一方都试图通过体力迫使另一方服从自己的意志;其最直接的目的是战胜对手,从而使对方无力再做任何抵抗。 因此战争是迫使对手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暴力以技术和科学的各种发明武装自己,以对付暴力。暴力所受到的靠前法惯例的是微不足道的,这些与暴力同时存在,并未在实质上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没有其他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我们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目的。为了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的真正目标。这个目标取代了目的,并在某种程度上把目的作为不属于战争本身的东西而排斥掉了。 3.暴力的优选限度的使用 有些仁慈的人可能很容易认为,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多的伤亡就能解除对手的武装或者战胜对手,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不管这种想法是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因为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由仁慈而产生的这些错误恰恰是最糟糕的。由于物质暴力在其全部范围内的使用不以任何方式排斥智慧一同发挥作用,因此不顾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在对手不这样做时,想必就会取得优势。这样一来,他就给对手定下法则,于是双方就趋向特别,这种趋向除了受内在的牵制力量的以外,不受其他任何力量的。 人们必须这样来看问题。出于厌恶这一残暴的要素而忽视其本性是无益的,甚至是错误的。 如果说文明民族的战争与野蛮民族的战争相比,其残酷性和破坏性要小得多,那么其原因在于社会状况不同,既包括交战国内部的,也包括交战国之间的。战争产生于这种社会状况及其各种因素,受到这种社会状况的、约束和弱化,但是这些东西并不属于战争本身,对战争来说只是已经存在的东西,因此人们从来就不能将一种缓和的因素硬搬入战争哲理本身,否则就是不合情理的。 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本来是由敌对感受和敌对意图这两种不同的要素组成的。我们之所以选择两个要素中的后者作为我们战争定义的标志,是由于它具有普遍性。甚至最野蛮的、近乎出于本能的仇恨感,如果没有敌对意图,也是不可想象的。相反,很多敌对意图根本未伴随着敌对感受,或者至少没有伴随着强烈的敌对感受。在野蛮民族中,归因于情感的意图是主要的;而在文明民族中,归因于理智的意图是主要的。不过出现这种区别的原因不在于野蛮和文明自身的本质,而在于其所处的情况和制度等:因此不是在每个情况下都必然有这种区别,而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这种区别。一句话,即使是最文明的民族,相互间也会爆发激烈的冲突。 由此可见,如果人们把文明民族的战争理解为政府之间纯粹的理智行为,认为战争越来越摆脱一切激情,以至于最后不再真的需要众多军事人员参加,而只是需要双方的兵力对比,对行动进行代数演算就可以了,那将是极为荒谬的。 理论已经开始向这个荒谬的方向发展,但最近几次战争的出现又把它纠正了过来。如果说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那么它必然也属于情感的范畴。即使战争不是由情感引起的,但它毕竟还是与情感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关系的多少不取决于文明程度,而是取决于敌对利益重要性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 如果我们发现,文明民族不杀俘虏、未摧毁城市和乡村,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地运用了智慧,学会了比这种粗暴发泄的本能更有效的使用暴力的方法。 的发明、火器的不断改进已经充分表明,文明程度的提高丝毫没有妨碍或改变战争概念中的消灭对手的倾向。 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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