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货号:T001445829
- ISBN:9787519752514
- 出版日期: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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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专门场所实行闭环管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孩子”,家长管不了、学校无力管,该如何矫治?根据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分级干预矫治未成年人偏常行为事前预防优于事后惩治。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进行分级干预矫治。对于未成年人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法律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应及时制止并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学校应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生采取训导等教育管理措施。严重不良行为则包括斗殴、吸毒、赌博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违反刑法规定但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事处罚的行为。对于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规定了监护人、学校、村居委会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公安机关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训诫、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等矫治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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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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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共七章68条,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为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本次修订时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相呼应;二是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三是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四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五是加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六是充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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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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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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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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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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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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