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货号:T001452976
- ISBN:9787532783892
- 出版日期:2020-12-01
- 页码:0
- 字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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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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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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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堂吉诃德》,全名《奇想联翩的绅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是西班牙文学巨擘米盖尔·德·塞万提斯的传世经典。它不仅是西班牙文学目前分量最重的文学遗产,也是整个世界文坛最为璀璨的文化瑰宝之一,印刷量仅次于《圣经》。小说共分上下两卷,分别发表于1605年和1615年。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位沉迷于骑士小说的乡间绅士,夜以继日的埋头苦读烧坏了他的脑子,为了报效祖国、名扬四海,他骑上瘦马罗西南特,披上曾祖父留下来的锈迹斑斑的盔甲,带上脑子同样不太好使的矮胖街坊桑乔·潘萨,踏上了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冒险之旅,惹出了一箩筐令人捧腹的笑话。这部世界文学目前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反骑士传统小说,采用讽刺夸张的艺术手法,结合现实与幻想,通过满纸荒唐言,表达了作者塞万提斯对自己所处时代的独到见解。2002年,诺贝尔学院和挪威读书会共同策划执行了“百大”书单问卷调查,评委是来自54个国家的100位知名作家,在这项调查中,《堂吉诃德》获得超过半数选票,膺选为“举世很好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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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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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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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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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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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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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名乡绅堂吉诃德的脾性及其生活方式 在拉曼恰地区有个村子,村名我就不提了。不久前,村里住着一位乡绅。一般说来,这类乡绅在家中都有一枝架在架子上的长矛、一面古老的盾牌、一匹瘦弱的劣马和一只猎犬。其锅里煮的是牛肉,而不是羊肉。他几乎每晚都吃凉拌杂碎,星期六才吃些腊肉煎鸡蛋。星期五只吃刀豆,星期日再加一盘鸽肉。这样,光吃饭就占去了他收入的四分之三。剩下的钱还够用来购买节日穿的黑色呢斗篷、丝绒长裤和丝绒便鞋。他平日倒也能穿一身质量较好的衣裳。他家里有一位年过不惑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干农活和杂务的小伙子。我们这位绅士年近半百,身板硬朗,却形销骨立、面容消瘦。他惯于起早,爱好打猎。有人叫他吉哈达,要么就叫他盖萨达,记述他事迹的作者也是看法不一。比较可靠的说法是,他给人的印象是他叫盖哈达。不过,对我们的故事来讲,这点倒是无关紧要,只要故事本身不失真就行了。 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位绅士一年之中闲暇的时候居多,于是他就一头钻进了骑士小说里,越读越上瘾,越上瘾越有味,几乎把打猎都忘掉了。他对骑士小说的好奇和迷恋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变卖了许多田亩的庄稼,去购买这类小说来阅读。凡是能搞到的,他都买到了家里。在他眼里,所有这些书中,没有一部能比得上费利西亚诺·德·西尔瓦的作品。此人的作品行文明快,说理委婉,简直是字字珠玑。当他读到调情诗、挑战书之处,尤感如此。其中写到:“你以无理之理对待我的道理,使我顿觉神魂颠倒,赞叹你的美丽。”又如:“苍天在上,以其神奇之术,用点点星辰增强你的神力,使你受到你的伟大所应受之赞扬。” 不断读着这种奇怪的话语,我们这位可怜的绅士真的神魂颠倒了。为了了解这些词句,深究其中含意,他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说实在话,即便亚里士多德专门为此复生,恐怕也无能为力。他一直想不通:堂贝利亚尼斯打伤别人,自己也受伤,可伤口是怎样处理的呢?他想,即使由优选的外科医生治疗,也会在脸上和身上留下难看的伤疤和痕迹的。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很赞许作者总是在书的结尾处加上一句“且听下回分解”的许诺。好几次,他真想拿起笔来,像书中许诺的那样原原本本地结束全书。要不是有些更为重要的想法不断地干扰,他恐怕早就这么干了,而且一定会很成功。他和本村神父,一位毕业于西古恩萨大学很有学问的人,就伟大的骑士是何人,是帕尔梅林·德·英格兰,还是阿马迪斯·德·高拉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争论。村里的理发师却说,这二人都比不上太阳骑士。如果有人能与之相比的话,那也只能是阿马迪斯的兄弟加拉奥尔,因为此人在各方面都很杰出,不像他兄弟那样扭捏作态,遇事就哭,而且在勇气上也超过前者。 总而言之,堂吉诃德埋头苦读,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睡得少,读得多,结果是脑汁用尽,理智丧失。他整个脑子里装满了从书中读到的那些怪玩意儿,什么魔法、格斗、厮杀、挑战、伤亡呀,什么打情骂俏、情爱甚笃、折磨备至呀,各种胡说八道,不一而足。最后他认为,他读到的那些梦呓般的胡编乱造都是真实的,世界上没有比这些更为确凿可信的故事了。他说,熙德·鲁依·迪亚斯确实是个伟大的骑士,但却比不上热剑骑士,此人反手一击,就把两个硕大无比、凶猛异常的巨人一劈为二。他更为赞赏的是贝尔纳多·德尔·卡尔皮奥,此人在龙塞斯瓦耶斯,仿效赫拉克勒斯用双手扼死安泰的样子,杀掉中了魔的罗尔丹。他对巨人摩尔冈特也是赞不绝口,因为他那一代虽然都是些桀骜不驯、放肆无理的巨人,但他却极为和蔼可亲,教养有素。然而,在所有这些人中,他只佩服一个人,那就是雷纳尔多斯·德·蒙塔尔班,尤其是当他读到此人走出城堡,见什么抢什么,甚至闯到海外,盗走了穆罕默德的偶像那一章的时候。据史载,那偶像整个都是纯金铸成的。对于叛徒加拉隆,我们的主人公真恨不得踢上他几脚,哪怕赔上自己的管家婆,外加外甥女也在所不惜。 一句话,他神志昏迷到了如此程度,以致起了个世界上任何疯子都想不到的念头:为了报效国家,名扬四海,他认为自己必须成为一名骑士,手执长矛,身跨坐骑地去闯荡江湖,寻求冒险,像他读到的骑士所做的那样去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战胜艰难险阻之后,定将流芳百世。这位可怜的人儿想着想着,觉得似乎已经凭自己臂膀的力量登上了特拉布松帝国的宝座。他越想越得意,越想越离奇,以致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他先是把曾祖父遗留下来的盔甲擦拭干净,因为它长年累月搁置不用都长满了锈斑。盔甲擦拭干净并尽力修补之后,他发现还有一个很大的缺欠。原来,这套盔甲中没有护面全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不过,他心灵手巧,这一缺欠立即得到了补救:他用硬纸板做了一个半截全盔,同顶盔合在一起,正好是个全盔的样子。为了试试这全盔是否结实,是否禁得起枪戳刀砍,他抽出佩剑连击两下,第一下就把他整个星期的劳作给毁掉了。这东西这么容易就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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